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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9-09 来源:漯河市知识产权网 阅读次数:

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服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向社会做出如下服务承诺:

第一条  在办理知识产权各项业务工作中,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秉公执法,杜绝“假公济私”和“吃、拿、卡、要”行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第二条  各项服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第三条  服务履行五项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四条  认真履行知识产权工作职责、岗位职责,各项业务严格按工作程序办理。处理具体问题要:能及时给予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能办但一时无法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向其承诺办理时限,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在承诺时限内通知当事人;属单位职责,但因政策、资金、计划等限制不能办理的,应认真解释,充分说明理由。

第五条  对前来中心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的人员的问题,工作人员须一次性告知应受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所需提供的资料,认真解答、热情服务;对于服务对象咨询的不属中心业务范围的其他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应耐心解释,告知其所咨询的业务归哪个部门主管。

第六条  坚持责任追究。凡在工作中发生不遵守职业道德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坚持民主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此承诺的行为可举报和投诉。

电话:0395-3160655意见箱设置在市委编办院内南楼5楼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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