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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鲍师傅”有了判决 入选2018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29 来源:漯河市知识产权网 阅读次数:

左手喜茶,右手鲍师傅,人生赢家——这是吃货们曾流传的一句顺口溜。但作为网红蛋糕“鲍师傅”的创始人,鲍才胜却乐不起来。这些年,一家企业公然用“鲍师傅”商标发展了数百家加盟店,其南京加盟店的规模比鲍才胜自己的南京直营店还大。随着2019年4月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鲍才胜的心病得到极大缓解:“一直困扰我们的商标维权案在南京取得了重大胜利。”4月25日,因为案件的典型性,该案列入2018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04年,鲍才胜和妻子从北京中国传媒大学旁的一家小店起家。善于钻研的两口子2006年研发了一款肉松小贝蛋糕,受到市场极大欢迎。2013年,北京电视台美食频道在北京地区开展寻找“北京师大排队名小吃”活动,藏于深巷中的“鲍师傅糕点”店被消费者投票选中,从此走上了“网红”之路。

然而,各种打着鲍师傅名号的山寨店也出现了。“我们只开直营店,目前全国仅37家,可是全国挂着‘鲍师傅’门头的山寨店却有近2000家。在南京我们开了3家直营店,但另外有9家所谓的‘加盟店’门店规模开得比我们还大。”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区负责人胡武科说。

2018年1月,胡武科带着公证人员,来到其中一家标有“鲍师傅南京总店”的疑似山寨商家取证。该门店经营方是南京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人为陈某。经顺藤摸瓜,陈某的授权源头来自北京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首先将鲍师傅商标授权给南京地区总代理丁某,丁某又将商标授权给陈某。寻找到“幕后之手”后,鲍才胜公司决定通过法律维权。2018年4月,鲍师傅商标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立案审理。

由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该案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4月8日做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经营“鲍师傅南京总店”的行为侵犯了鲍才胜公司的“鲍师傅”商标专用权,第三人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南京地区总代理丁某的行为同样构成侵权。判决判令上述主体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鲍才胜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鲍才胜公司委托的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小青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鲍师傅商标在全国维权案中,首次将数百家“鲍师傅”商标侵权店的始作俑者——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拉出台面,更将其直接绳之以法。这不仅是鲍才胜公司维权之路取得里程碑式的胜利,也体现了南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态度,为企业安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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